通知公告
 通知公告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通知公告>>通知公告>>正文
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及环境卫生检查的通知
2013-12-12 09:33  

各院(部):

为做好学校实验室的安全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,排除各类安全隐患,清理各类环境卫生死角,根据学校工作要求,结合实验室工作实际,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及环境卫生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各院(部)必须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要求,逐项落实安全责任,加强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,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专人负责制。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本着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到岗、到人。

二、各院(部)要在2013年12月9日前对本部门所辖实验室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自检自查,全面检查实验室门窗、电、水、气,认真查找实验室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,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采取措施,排除事故隐患。

三、对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落实保管措施,加强防范,防止损坏和发生被盗。尤其对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、易爆物品等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指定专人妥善保管,确保万无一失。

四、认真做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工作。各院(部)要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将实验室卫生打扫干净,将门窗尚未撕净的封条清理干净,对门窗角落留下的死角特别要清扫干净。

五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定于12月10上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检查,请各院(部)积极配合。

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

2013年12月6日

关闭窗口

打印本页 | 关闭窗口